根据《中共山西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山大党字[2010]16号)的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公开承诺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环节。为贯彻落实校党委的精神要求,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促进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增强服务意识,争创先进党组织,现结合学生工作部的工作实际,作如下承诺:(五个主动服务)
第一、主动服务学校工作大局。加强学习,进一步深化对我校办学目标、办学特色的理解认识,按照学校改革创新发展工作思路,努力为创建具有地方示范作用的研究型大学做好本职工作,处理好学生工作中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勇于创新,善于开拓,敢于实践。重点做好宿舍文化建设和学生行为养成教育。(抓好学生升国旗、早操早起等学风建设)
第二、主动服务学生的成长成才。贯彻全面素质教育思想,积极探索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育人体系结构,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精神、文化传统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 ”,为广大同学成长成才导航护航,甘当“助推器”,勇当“阻燃剂”。重点做好学生“自强、诚信、感恩”系列教育活动和学生资助工作。(包括演讲赛、书画比赛、征文比赛、学生座谈会、校友事迹报告会、颁奖晚会)
第三、主动服务一线学生工作队伍。贯彻执行“联系学院工作制度”、“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例会制度”和“辅导员例会制度”,加强与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和一线的辅导员、班主任老师的密切联系,充分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倾情为全校学生工作队伍搭好拓展事业的平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重点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工作的交流考核工作。(出台制定山西大学学生工作考核办法)
第四、主动优化工作流程。按照“制度化、信息化、一体化”的指导方针,构建一条龙、立体化的工作格局,学习借鉴国内外各高校学生工作系统的优点和长处,充分发挥校学生工作部和学生工作处的职能,以“任务驱动”、“事业拉动”和“责任推动”为动力,充分整合校内外有利因素和资源,重新设计、调整、优化业务流程,构建责、权、利相匹配的工作模式。重点做好学生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工作。(修改完善《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增加了解除处分的内容)。
第五、主动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争当学习型党员。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遵守法纪法规和党的制度规范,以“五个好”和“五带头”为共同愿景,坚持学习提高不放松,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和支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变、抗压、创新的能力,埋头苦干,无私奉献,以优异的业绩向党中央和学校党委汇报,向全校学生工作队伍和全体学生交上满意的答卷。重点做好学生工作的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重点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